標準養護箱溫濕度箱容積的選擇
瀏覽次數:682發布日期:2016-06-24
當
標準養護箱內溫度低于(或高于)溫控儀給定的數值時,溫濕度控制儀便輸出加熱(或制冷)信號,指令電加熱器(或制冷系統)工作,經過一段時間后當箱內溫度在溫濕度控制儀所給定的數值范圍內時、電加熱器(或制冷系統)即自動停止工作。如果箱內相對濕度低于90%時(出廠時設定在90%),溫濕度控制儀指使超聲波加濕器工作加濕(出霧量大小用戶可根據需要轉動加濕器調節旋鈕調整,詳細情況請參閱加濕器使用說明書),超過值后即停止加濕。在養護工作過程中,如果加熱水箱內水位低于水位線時,應加水。
標準養護箱溫濕度箱容積的選擇
1. 溫濕度箱容積的選擇
將被試產品(元器件、組件、部件或整機)置入氣候環境箱進行試驗時,為了保證被試產品周圍氣氛能滿足試驗規范所規定的環境條件,氣候箱工作空間尺寸與被試產品外廓尺寸之間應遵循以下幾點規定:
a 被試產品的體積(W×D×H)不得超過試驗箱有效工作空間的(20-35)(推薦選用20)。對于在試驗中發熱的產品推薦選用不大于30 。
b 被試產品的迎風斷面積與該斷面上試驗箱工作腔總面積之比不大于(35-50)(推薦選用35)。
c 被試產品外廓表面距試驗箱壁的距離至少應保持100-150mm,(推薦選用150mm)。